体罚女童浑身鞭痕案 女院长认罪监1天罚500

(马六甲24日讯)引发轩然大波的8岁女童遭补习中心院长兼教师过度体罚事件,补习中心女院长今日被控上推事庭,她俯首认罪,被判监禁一天及罚款500令吉。

被告蔡洁思(37岁,译名)被控于4月12日约下午2时,在马六甲邓雨苗路,蓄意鞭打致一名8岁女学生的手部及脚部,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323条文。一旦罪成,將可判监禁最高1年或罚款最高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。

主控官罗斯里要求推事给予相应惩罚,而被告辩护律师法益查求情时表示,被告未婚,而且作为补习中心的负责人,月薪为1000令吉,必须供养70岁的父亲及65岁母亲,还有弟妹。

他说,被告已经感到后悔,并承诺不会再犯。

推事莫哈末阿斯里指出,被告营运该补习中心已有10年,应清楚不该使用暴力,而是採用其他教学方式,最终宣判被告监禁一天及罚款500令吉,若无法缴付,则以监禁3个月取代。

8岁女童因学习速度慢,加上学校成绩退步,补习中心教师因女童屡劝不听而施以体罚,鞭打女生手掌、大腿和小腿至瘀伤,让女童的父亲方朝彬直斥「体罚过了火」。

( 东方网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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