证实艾芬银行账户属罗斯玛 ,律师否认200万存款源自一马公司,还要国家银行对付泄露账户资料者。

罗斯玛律师承认哪存入200万现金的户口是罗斯玛,并要求国家银行对付资料泄漏者和《砂拉越报告》MCMC对付《砂拉越报告》。

证实艾芬银行账户属罗斯玛   律师否认存款源自一马公司

首相夫人罗斯玛今日透过代表律师证实,《砂拉越报告》昨天揭露的艾芬银行账户属于罗斯玛,但强烈否认存入该账户的款项源自一马发展公司。
“我的当事人没有抵触任何罪行或者滥用款项,并且极力否认扯上一马公司的款项。”罗斯玛聘用的诺哈兹兰(Noorhajran Mohd Noor)律师楼,今晚发表声明指责《砂拉越报告》把该账户扯入一马公司案,乃是阴险行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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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有关报道是不当、阴险、虚假的,有意骚扰我的客户。”罗斯玛的助理理查(Rizal Mansor)也已把这份文告,上载到面子书。1984年开账户

罗斯玛律师形容,《砂拉越报告》的指控“严重、恶意、无根据,且未经证实”。罗斯玛律师表示,上述艾芬银行户口,乃是罗斯玛本人在1984年所开。
(adsbygoogle = window.adsbygoogle || []).push({});“在1984年,当我的当事人还在I&P集团有限公司任职时,为了方便而开启这个账户。”促国行采取行动

罗斯玛律师指出,随着罗斯玛银行账户资料外泄,国家银行必须采取行动,援引2013年金融服务法令对付泄露账户资料者。罗斯玛律师促请国家银行,在72小时内展开调查,且发表调查报告。“我的当事人认为,如果国行无法马上展开调查,将会打击投资者与金融机构客户的信心。”

“如此一来,这将会对金融机构、付款体制、其他相关单位(包括保险)、货币市场乃至外汇市场造成负面印象。”

要通讯委会介入

罗斯玛律师进而抨击《砂拉越报告》与其编辑凯丽(见图),并要求马来西亚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,根据《1998年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法令》,采取必要行动。“《砂拉越报告》针对我的当事人,发表不当与失准的言论,存有恶意,企图诬蔑与破坏我的当事人,身为马来西亚首相妻子的公信力。”罗斯玛律师强调,罗斯玛并没抵触任何刑事罪,而账户内的款项也与一马公司无关。“我的当事人没有抵触任何刑事罪,或挪用款项,并且强烈否认这跟一马公司的资金有关。”存入200万现金昨日,《砂拉越报告》引述“调查报告”声称,一名叫罗斯兰索哈里(Roslan Sohari)的男子今年2月至4月之间,分8次,把200万令吉现金存入罗斯玛在艾芬银行的账户。而这个账户目前正受当局的调查。

由总检察长阿都干尼领导,反贪会、警方及国家银行三方所组成的特工队今日证实这个账户确实存在,而他们早已展开调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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